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历史沿革

天长历史上最早见诸于文献记载建置是春秋时期卑梁邑。

唐初设置天长县(初称千秋县)。

中共抗日民主政府时期,曾两次与高邮等县合并改称天高县。

解放战争期间,为纪念新四军副军长罗炳辉,中国共产党地方政权曾两次将天长县改为炳辉县。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为炳辉县,属皖北区滁县分区专员公署,1952年4月12日属安徽省滁县专区,1956年1月12日属安徽省蚌埠专区。

1959年12月5日,国务院决定改炳辉县为天长县,次年1月5日,炳辉县正式改称天长县,1961年3月复属安徽省滁县专区。

1971年3月29日属安徽省滁县地区。

1993年9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下文撤销天长县,设立天长市(县级),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直接管辖,暂时委托滁州市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