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前,东铁匠营地区属北平市郊三区。
后,东铁匠营地区属北平市第十五区。
6月,第十五区并入南苑区。
7月,南苑区更名第十四区。
1950年8月,第十四区改名第十一区。
1951年4月,第十一区所属的永定门关厢划为第九区。
1952年8月,第十一区更名南苑区。
1954年7月,东铁匠营、左安门、蒲黄榆3乡合并为东铁匠营街道。
1958年8月,东铁匠营街道并入南苑乡人民公社。
1960年6月,南苑乡人民公社划出建东铁匠营城市人民公社。
1966年5月,东铁匠营城市人民公社恢复东铁匠营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