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以前,北起造甲村、南至大葆台一线,以东属北平市郊四区,以西属宛平县一区。
1950年5月,花乡地区属北京市第十二区。
1952年7月,花乡地区属丰台区。
1953年6月,本地区建立17个乡。
1956年,本地区17个乡合并为看丹、黄土岗、樊家村、郭公庄四个乡。
1958年,看丹、黄土岗、樊家村、郭公庄四个乡合并,成立上游人民公社。
1959年,上游人民公社更名为黄土岗人民公社。
1960年,黄土岗人民公社更名为黄土岗中匈友好人民公社。
1983年,黄土岗人民公社改黄土岗农村地区办事处。
1984年,黄土岗农村地区办事处改为花乡。
2010年,建花乡地区办事处,与花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2024年7月,花乡改为花乡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