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前,汤河口地区属热河省滦平县。
1949年,汤河口地区属察哈尔省四海县第六区,区公所驻汤河口。
1951年3月至9月,四海县驻汤河口。
1951年9月,四海县撤销,汤河口地区属滦平县第十二区。
1952年6月,汤河口地区划归怀柔县,属第六区。
1956年7月,汤河口地区设汤河口办事处,下设汤河口、东黄粱、东湾子3乡。
1958年6月,东湾子乡并入汤河口乡。
1958年9月,汤河口地区属钢铁人民公社。
1959年3月,汤河口地区属汤河口人民公社汤河口大队、黄花甸子大队、长哨营人民公社东黄梁大队。
1960年3月,汤河口地区属青石岭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成立汤河口人民公社。
1983年,汤河口公社改乡。
1990年3月,汤河口乡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