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历史沿革

战国时燕昭王二十九年(前283)起始归属渔阳郡。

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始设平谷县,仍属渔阳郡。

西汉末期,在今平谷西北置滑盐县。

新朝王莽改滑盐为匡德。

东汉复名滑盐县,撤滑盐入平谷。

东汉末期建安十八年(213)改渔阳属广阳郡。

三国魏黄初四年(223)为燕郡辖县,太和六年(232)为燕国属县。

西晋初撤平谷县,后复置为燕国地。

后赵平谷县改属渔阳郡。

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撤平谷入潞县。

后于今平谷地区北部置要阳县(治所在今本区镇罗营镇上镇附近),属安州密云郡。

东魏撤要阳县。

隋改属渔阳郡无终县(郡县治所同在天津市蓟县)。

唐武德元年(618)属檀州(今密云境内),设大王镇(今平谷县城)。

五代燕应天元年(911)改属蓟州渔阳县(今天津市蓟县)。

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升大王镇为蓟州平峪县。

元至元二年(1265)将平峪县并入渔阳县。

至元十三年(1276)复置,改称平谷县,仍属蓟州。

明洪武九年(1376)平谷县属北平府蓟州,十年(1377)将平谷并入三河县,十三年(1380)复置平谷县。

永乐元年(1403)改属顺天府蓟州。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属京师顺天府北路厅。

雍正四年(1726)改属霸昌道。

乾隆八年(1743)改属直隶顺天府。

民国元年(1912)沿袭清制。

1928年改属国民政府河北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属河北省冀东道。

1941年改属河北省燕京道。

1946年独立建制。

1949年8月属河北省通县专区。

1958年3月改属唐山专区。

1958年10月20日,将河北省平谷县划归北京市。

2002年,平谷县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