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石龙镇境域属节里九甲。
民国元年(1912年)初,设置石龙场公所。
民国十八年(1929年),称石龙里;民国十九年(1930年)6月,建石龙乡;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9月,石龙乡改为石龙联保;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8月,石龙联保改为石龙乡。
1952年12月,石龙乡划部分建长岭乡。
1956年1月,石龙乡长岭乡并入;同年11月,石龙乡析置长岭乡。
1958年9月,石龙、长岭乡合并建石龙公社。
1959年2月,石龙公社改为石龙管理区;同年8月,增设长岭管理区。
1960年12月,改石龙管理区改为石龙公社。
1966年初,石龙公社更名幸福公社。
1968年夏,复名石龙公社。
1982年,由石龙公社改为石龙乡。
1993年12月,石龙乡、长岭岗乡合并建石龙镇。
2001年5月,花石镇(除盐井村、天台村外)并入石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