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时,已有聚落。
明代,属涪州蔺市里,有明家场。
清代,属涪州长滩里。
清末,属涪州第三区龙潭乡,有明家、大顺2乡场。
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掊陵县第二区(驻马武镇),置有明家乡。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11月,属涪陵县第二区(驻堡子场),置有大顺、明家2乡。
1950年初,属涪陵县第六区(驻龙潭乡),大顺、明家2乡仍置,其后2乡各有多次分并。
1950年7月—1955年,大顺乡先后为涪陵县第十区、大顺区驻地。
1992年9月撤区并乡时,大顺乡并入明家乡。
2008年5月,因原大顺乡曾是红色革命根据地,闻名川渝,遂将明家乡更名为大顺乡。
2024年11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部分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渝府〔2021〕60号);撤销大顺乡,设立大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