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历史沿革

石柱之地,古为《禹贡》梁州之域。

西周、春秋时,属巴国“南极黔涪”领地。

战国时期,先后分属楚黔中地、秦黔中郡。

秦至东汉年间,以境内七曜山为界,分属巴郡、黔中郡和临江县(今重庆市忠县)、涪陵县(今重庆石彭水县)。

三国至十六国成(汉)时期,属涪陵郡涪陵县。

南北朝宋时,县地改属巴郡。

齐,属巴郡临江县。

梁,属临江郡。

北周,初属临江郡,武帝保定初(561)属临江地分置的南都郡源阳县。

建德四年(575),属南都郡源阳县改名的怀德郡武宁(今万州区武陵镇)。

隋朝时期,县地属临州武宁县。

唐武德二年(619)分浦州(今重庆市万州区)之武宁县西界地置南宾县,为石柱建县之始。

五代十国、前蜀、后蜀循唐制。

北宋至明洪武十四年(1381),循唐制,隶忠州。

南宋建炎三年(1129),置石砫安抚司,马定虎受封石砫安抚使,建立局势机构,节制九溪十八峒。

元初,在南宾县地设立为石砫军民府,后升为石砫宣抚司。

元末,明玉珍据蜀,建立夏政权,改为石砫安抚司。

明洪武八年(1375),置石砫宣抚司,隶重庆卫。

十四年(1381),撤销南宾县,改为南宾里。

嘉靖四十二年(1563),改隶夔州卫。

天启元年(1621),石砫女宣抚使秦良玉勤王有功,升石柱宣慰司,隶夔州府(今重庆市奉节县)。

清顺治十六年(1659),石柱宣慰司隶川东道夔州府。

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土归流,置石砫厅,仍隶夔州府。

二十六年(1761),升为石砫直隶厅,直隶四川省。

1913年,改为石砫县,隶川东道。

1935年,改隶四川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酉阳。

1948年,改隶四川省第九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驻万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正式成立石砫县人民政府,隶川东行署区涪陵专区。

1952年,隶四川省涪陵专区。

1959年,改为石柱县。

1984年,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隶四川省涪陵地区。

1988年,改隶四川省黔江地区。

1997年6月18日,重庆恢复中央直辖市,随黔江地区改隶重庆。

2000年7月,直隶重庆市,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