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城始于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
当时无诸以佐汉灭秦有功,获封“闽越王”,“王闽中故地,都东冶”。
秦统一中国后,福州属“闽中郡”。
汉初建闽越国,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置“冶县”,东汉建安元年(196年)改为“侯官县”。
自汉至清,福州先后设:冶、侯官、晋安、闽州、丰州、泉州、福州、长乐、福安、天兴等郡县府治。
其中,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设福州都督府。
这是以“福州”定名的最早年代。
宋至道三年(公元997年)置福建路,下设六州二军,福州作为八闽首府。
南宋景炎元年(1276年),益王在福州登基,改元景炎,把福州定位“福安府”。
清顺治二年(1645年),流亡福州的南明唐王朱聿键,改元隆武,升福州为“天兴府”,号“福京”。
1913年废府,合并闽县、候县为闽侯县,福州属闽侯县辖,为道所。
1928年废道,闽侯县直属省辖。
1934年,闽侯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6年,正式设立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