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境内属芮国、雍州。
西周芮等方国归顺周。
春秋秦穆公三十七年(前623),秦伐戎,境内属秦。
战国秦昭王二十八年(前279),秦置陇西郡。
三十五年(前272),“秦灭义渠”,置北地郡(今宁县境),今崆峒、泾川、灵台、崇县(县、区)及华亭市北部属之。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统一全国全面推行郡县制。
崇信南部属内史,今县南部黑河川为雍州大泽弦蒲薮,薮以南属汧县蒲谷乡,薮以北属卤县。
西汉承秦制,地方行政区划沿郡、县二级。
今县北部属月氏道。
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分北地郡置安定郡,设卤县。
元封五年(前106)属凉州刺史部安定郡的卤县、月氏道。
东汉时,卤县与月氏道俱废。
三国魏晋时,境內无县级建置。
属魏国。
西晋泰始二年(266)属雍州安定郡。
十六国前赵初,属安定郡。
东晋大(太)兴二年(319),分安定与扶风郡之汧置陇东郡,崇信南部属之。
前秦建元十二年(376),前凉灭,随后置平凉郡,崆峒大部、华亭、崇信北部属之。
南北朝北魏太武帝神??四年(431)属泾州平凉郡阴槃县。
隋开皇元年(581),大部属泾州平凉郡良原县(良原后演化为梁原)。
北部属阴槃县。
唐武德元年(618),安定郡复为泾州。
太宗即位后,全国划为10道。
今崇信县偏北部分属原州,余属良原县和阴槃县,属关内道泾州安定郡。
玄宗天宝元年(742)改州为郡,原州改为平凉郡,阴槃县改为潘原县,仍属泾州。
乾元二年(759)州以上的道由监察机构变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单位。
属陇右道泾州安定郡潘原县和良原县。
代宗广德元年(763)陷于吐蕃。
潘原县并入良原县。
大历四年(769)收复。
德宗贞元二年(786)复陷吐蕃。
贞元四年(788),筑崇信城,置崇信军,为神策军八镇之一。
贞元十一年(795)复置潘原县。
五代未帝清泰元年(934),属后唐泾州良原县。
宋太祖乾德元年(建隆四年)(963)置崇信县,初属秦凤路凤翔府。
淳化年间(990-994)改属仪州。
神宗煕宁五年(1072)废仪州,改属泾原路渭州统辖。
南宋太宗天会九年(1131),改渭州为平凉府。
金元明及清初属平凉府。
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属甘肃布政使司泾州。
1912年先属甘肃布政使司陇东道。
1914年改陇东道为属泾原道观察使公署,属泾原道。
1916年7月属甘肃省长公署泾原道尹公署。
1927年6月属甘肃省政府泾原行政公署。
1934年属甘肃省政府平凉行政督察区。
1936年属甘肃省政府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7月26日崇信县解放,属甘肃行政公署平凉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8月8日成立崇信县人民政府。
1951年4月属甘肃省人民政府平凉区专员公署。
1955年3月属甘肃省平凉专员公署。
1958年4月撤销崇信县并入华亭县。
12月20日撤销华亭县,原崇信县辖区(除神峪公社)划归泾川县。
1961年12月15日恢复崇信县。
1968年2月属平凉专区。
1969年10月属平凉地区。
2002年6月属平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