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历史悠久,远在商周时期就先后建有密须国、密国。
秦代置鹑觚、阴密二县。
东汉后期设三水县。
东晋南北朝,曾先后设立过鹑阴、朝那、安武等县。
隋大业元年(605年),分鹑觚置灵台县,取文王伐密筑“灵台”之意,灵台县名始见于史册。
同年西部始置良原县,鹑觚、良原、朝那三县均属安定郡。
隋大业二年(606年),废灵台、阴密入鹑觚。
唐武德元年(618年),复置灵台县,属麟州。
贞观元年(627年)废麟州,省灵台入麟游,天宝元年(742年),改鹑觚及析麟游为灵台县。
元七年(1271年),省灵台入泾川。
十一年(1281年),复置,以良原县省入。
清康熙六年(1667年),分陕西置甘肃省,灵台县遂入甘肃。
民国元年(1912年)灵台属泾原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灵台县直隶甘肃省。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原泾原道划为第二行政督察区,灵台县属之。
1949年7月24日,灵台县全境解放,成立灵台县人民政府。
1958年10月,撤销灵台县并入泾川县。
1961年12月,恢复灵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