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三国时期,属南海郡番禺县。
隋唐时期,改番禺县为南海县,属之。
1951年,设白云区。
1956年,白云、黄埔、新滘3区合并设立郊区。
1960年,撤销郊区设立黄埔、芳村、江村3区。
1963年,黄埔、芳村、江村3区合并设立郊区。
1975年、1985年、1986年,郊区分别析出部分区域,相继设立黄埔区、天河区、芳村区、海珠区。
1987年1月,郊区更名为白云区。
1987年4月,天河区同和镇划归白云区。
2005年,白云区萝岗街道、钟落潭镇九佛片区划归萝岗区(现黄埔区),矿泉街道划归越秀区,形成至今的区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