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历史沿革

河源,战国时期属楚,秦于龙川置县。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龙川析地置河源县,属南海郡。

南梁天监二年(503)属梁化郡,隋唐属循州,南汉乾亨元年(917)析循州分置祯州、循州,河源地区属循州。

宋天禧五年(1021)改祯州为惠州。

元属惠州路。

明洪武二年(1369)循州并入惠州。

清代,河源属惠州府。

1912-1920年属潮循道。

1947年分属广东第5、第7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东江专区。

1952年分属粤东和粤北行政区。

1956年改属惠阳专区。

1958年将和平并入连平,与龙川、河源划归韶关专区,紫金属汕头专区。

1962年恢复连平、和平两县。

1963年龙川、和平、连平、河源、紫金复归惠阳专区,1970年属惠阳地区。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河源县,设立地级河源市,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