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属南海郡揭阳、博罗两县辖地。
东晋咸和六年(331),从南海郡析出部分地域设立东官郡,在今惠来西部地区置海宁县,隶属东官郡。
东晋义熙九年(413),又从东官郡析置义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并入潮阳县。
明嘉靖三年(1524)析潮阳县惠来等都及海丰县龙溪都置惠来县,因县治设惠来都得名,属潮州府。
1914年属潮循道。
1936年属广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47年属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4月属潮汕专区,惠来隶属潮汕专区第七区,5月惠来县全境解放,8月成立惠来县人民政府。
1952年属粤东行政区。
1956年属汕头专区。
1958年12月,撤销惠来县建制,关门以东并入潮阳县,以西并入普宁县。
1961年3月,恢复惠来县建制,以原惠来县并入普宁县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属汕头专区。
1970年属汕头地区。
1983年属汕头市。
1991年改属揭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