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被列为2024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2024年4月,入选广东首批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
2024年11月,广东“百千万工程”首批典型县镇村公布,蕉岭县入选(进位类)。
2024年10月,水利部公布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蕉岭县榜上有名。
2024年7月,蕉岭县获评为2023深呼吸生态旅游魅力名县。
2024年7月,蕉岭县被确定为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
2024年11月,2022健康中国·康养旅游百强县名单发布,蕉岭县入围。
2024年1月,蕉岭县被命名为2024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4年1月,蕉岭县被确定为2024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2024年12月,确定为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
2024年11月,蕉岭县被确定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
2024年10月,蕉岭县上榜2021中国康养百佳县市第4名。
2024年9月,蕉岭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蕉岭县人口数量为18.44万人,位列梅州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8位,位列广东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19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2261位。
2024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蕉岭县上榜。
2024年3月,蕉岭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原中央苏区片区)。
2009年1月,蕉岭县上榜第二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