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顺治六年(1649),开平立县,隶属肇庆府,县城设在原恩平仓步村(现开平市苍城镇)。
建县后,辖地几次变动,清雍正十年(1732)划出双桥都及古博半都归鹤山县辖。
1914年隶属粤海道。
1928年隶属西江善后委员公署。
1936年隶属广东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4月改属广东省第十行政区,同年10月隶属粤中专区,同年11月划长沙埠、长沙东、西乡和台山新昌、狄海埠、勒冲、旺北、石海、南山、三围、思始、迳头乡另建三埠镇。
1950年3月,开平县人民政府从苍城镇迁到赤坎镇。
1950年11月恩平金鸡、松和乡划入开平,开平鹤州乡划归恩平。
1952年5月,划入粤西行政区,同时三埠镇并入开平县。
开平县人民政府从赤坎迁至三埠镇。
1956年1月开平县划归佛山专区。
1958年11月开平、恩平两县合并,称开恩县。
1958年12月改属江门专区。
1959年1月改称开平县。
1961年恢复开平、恩平县原建制,属肇庆专区。
1963年9月属佛山专区。
1970年属佛山地区。
1983年5月改属江门市。
1993年1月5日,经国务院同意,由民政部批复《关于同意撤销开平县设立开平市的批复》(民行批〔1993〕01号)批准,开平县改为开平市(县级),此名沿用至今。
1999年6月21日,开平市人民政府驻地由三埠街道长沙沿江东路135号迁至长沙街道长沙光华路1号。
2003年,水井镇并入月山镇,东山镇并入赤水镇。
2005年7月28日,撤销沙冈街道并入水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