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历史沿革

南朝齐析海阳县置程乡县,至宋初设梅州500多年间,州、县皆无城。

南汉乾和三年(945),于程乡设敬州,领程乡一县。

北宋开宝四年(971)改称梅州。

明代撤梅州复设程乡县,清雍正十一年(1733)升为嘉应直隶嘉应州。

1912年,嘉应州改为梅县,1937年,梅县整编区乡,县城称为梅城镇。

1949年5月,梅县解放后设置新政区时,县城仍称梅城,但政区则称城内区。

1950年3月,复称梅城镇。

1958年9月至11月,实行公社化,梅城镇改称梅城卫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改名梅城人民公社。

1975年8月,梅城镇改为梅州镇,仍隶属梅县。

1978年12月,梅州镇从梅县分出,设立梅州市(县级),隶属梅县地区。

1983年6月,梅县和梅州市合并,设立梅县市,同年9月改称梅县市。

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梅县地区改设梅州市(地级),同年3月,撤销梅县市,恢复梅县建置,原梅县市的行政区域分设为梅县和县级梅江区,梅江区由原梅县市城区5个办事处(金山、东山、黄塘、五洲、江南)和城郊5个乡镇(城北、东郊、西郊乡和长沙、三角镇)组建而成,为梅州市直辖县级区,隶属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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