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历史沿革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香山岛隶属南海郡,汉时隶属南海郡番禺县。

晋时隶属南海郡分出的东官郡,南北朝时东官郡改为东莞郡。

唐武德四年(621),在香山岛设置文顺乡(今香洲区山场村的濠潭),是香山地区最早的行政机构。

同时,在当时乡驻地设香山镇,为戍边军事单位。

唐至德二年(757),香山镇即代文顺乡作为地方行政机构。

经五代和南代,香山镇仍属东莞县。

北宋元丰五年(1082),沿香山镇设立香山寨,属东莞县辖。

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将香山寨划出,并把南海、新会、番禺、东莞四县部分沿海之地合并设置香山县。

南宋绍兴二十四年(1154)县址迁往石岐,隶属广州府;元代隶属广州路;明清时期隶属广州府。

1912年,香山县直属省辖。

1913-1920年,香山县隶属粤海道。

1921-1925年,香山县隶属中区绥靖公署管辖。

1925年,香山县改称中山县,属广州行政区管辖。

1930-1934年,中山县政府驻唐家。

中山县隶属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

1931年,中山港区复名为第六区。

1946年,中山县由第一行政督察区(原广州行政区)管辖。

1947-1949年,中山县属广东省政府直接督察区管辖。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中山县隶属珠江专区管辖。

1951年,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海岛管理局珠江分区,后改为珠江区专员公署海岛管理处,隶属珠江专署。

1952年7月,海岛管理处移交中山县,同年12月,管理处所属海岛及沿海区设立中山县渔民区。

今香洲区域分别为中山县渔民区、五区和六区的辖地。

1953年4月7日,经政务院批准成立珠海县。

1959年3月,国务院批准中山县、珠海县合并。

1961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珠海县建制,设区公所,称香洲区。

1963年改为人民公社。

1979年3月5日,珠海县撤县建市,初为省及地区同辖,11月改为省辖市。

198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香洲区,为县级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