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历史沿革

盐田,顾名思义与“盐”有关。

古代深圳靠海吃海,煮海水为盐,盐业成为重要的经济来源。

深圳产盐的历史可追溯至距今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宋代深圳制盐业发展达到高峰。

现在的盐田地区在宋代是叠福盐场的一个盐灶,是其下属的一个重要产盐地。

1816年《广东全省舆图》标记有“盐田”地名,位于“叠福”西侧。

清康熙《新安县志·地理志》中有“盐田墟”“盐田村”“盐田迳”等地名的记载。

清代初年官府在盐田村设有“盐田汛”,“汛”是明清时期基层军事机构的名称。

盐田区明代属新安县归城乡七都地,清代属新安县官富司辖地。

1899年,九龙关在东和(沙头角)设立税收关厂,第二年又设沙头角缉私关厂,成为九龙关重要的关卡和缉私铺。

两地百姓通过关卡互相往来。

因河流改道,在界河两边逐渐出现民房与店铺。

1900年,东和墟差不多有100家商铺,和50年前比翻了一番。

1917年,沙头角东和墟创办了新式的东和学校,规模和教学质量都一流。

1937年的海啸摧毁了东和墟的大部分建筑,死亡人数达数百人,海啸后还引发了瘟疫。

此后,墟市就没有再进行重建,沙头角的商业重心自此转移到了中英街。

1924-1932年,实行区乡编制,盐田区域内有沙头角、盐田两个小乡;1933年,调整为一个乡,称东和乡,这是盐田第一个统一全区域的建制设置。

1949年10月,东和乡解放,由惠阳县接管;1950年4月,重归宝安县并成为第二区所辖一个乡。

1951年,区域内分为沙头角乡、盐田乡。

1952年10月,区域内分为沙头角、盐田、梅沙3个乡,划归第六区管辖。

1955年8月,第六区改名为沙头角区。

1958年10月,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建制,区域内一度为南天门公社(深圳辖);11月,龙岗、横岗、坪山、大鹏等地由惠阳县划入宝安县,此时,三洲田从坪山分出,划入盐田生产管理区。

其后,区域内有时设立一个镇一个公社,有时又并为一个公社。

1979年3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盐田区域属罗湖区。

1980年,盐田区域从罗湖区分出,成立沙头角区;8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盐田区域除三洲田等部分山地外,均划入经济特区范围。

1982年12月,恢复宝安县建制,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地区。

1982年1月,罗湖区设立(市镇府派出机关),辖经济特区全部范围,盐田区域亦为其管辖。

1982年9月,沙头角镇从罗湖区划出。

1983年,深圳经济特区设罗湖、上步、南头、沙头角4个区办事处。

1984年5月,沙头角区办事处改设为沙头角管理区,仍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1990年1月,经济特区内撤销罗湖、福田(原上步)、南头、蛇口、沙头角5个管理区,成立罗湖、福田、南山3个市辖区。

同年3月,沙头角区并入罗湖区。

1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批复,从罗湖区分出沙头角镇和梅沙、盐田2个行政街道,成立盐田区,为市辖6个行政区之一。

2002年6月,盐田区撤销沙头角镇,分成沙头角和海山两个街道。

2024年12月16日,中英街管理局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