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历史沿革

秀峰区辖地,秦属桂林郡。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始属零陵郡之始安县。

东汉时期属始安侯国。

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复属始安县。

南朝天监六年(507),属桂州。

隋初,仍属始安郡始安县。

隋开皇十年(590),属桂州总管府。

隋大业三年(607),复属始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属贵州总管府。

唐至德二年(757)始属临桂县地。

宋、元、明、清因之。

1912年属广西省桂林府。

1913年改属桂林县。

1940年改属桂林市。

1942年设为桂林市八桂区,辖八桂、白龙2镇。

1950年10月改为桂林市第一区。

1954年,桂林市第三区并入。

1955年10月撤销桂林市第一区,分设为榕城、白龙、百梓3街道。

1958年9月,榕城、白龙、百梓3街道改为榕城、白龙、百梓3公社。

1960年3月,榕城、白龙、百梓3公社合并称榕城公社。

1961年6月复分为榕城、白龙、百梓3公社。

1966年榕城、白龙、百梓公社分别更名为向阳、红旗、红星公社。

1979年7月,撤销向阳、红旗、红星3公社,成立桂林市秀峰区。

1996年12月,原桂林市郊区甲山乡划入。

至此,其名称和辖域范围不变,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