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历史沿革

秦以前为夜郎国地。

汉属牂牁。

东晋咸和八年(333)于牂牁西北部置晋乐县,即今市地。

唐武德四年(621)置矩州,以州南水水方如矩而名。

为羁縻州,隶属黔州都督府。

唐末宋初,曾名黑羊箐。

北宋开宝七年(974),宋廷敕书有“惟尔矩州远在要荒”之语。

宣和元年(1119)改矩州为贵州。

始有贵州之名。

今市境北部隶大万谷落总管府。

市境南部隶南宁州。

元至元十七年(1280)置顺元路宣抚司。

十九年(1282)改为顺元路宣慰司。

二十年(1283)置贵州等处长官司,为顺元路治。

先隶四川行中书省,后隶湖广行中书省。

二十九年(1292)设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

其辖境相当于今省境的四分之一。

明洪武四年(1371)于宣慰司治所置贵州卫、贵州都指挥使司。

五年(1372)以宣慰司地改置贵州宣抚司。

六年(1373)升宣抚司为宣慰司。

隶四川布政司。

二十八年(1395)增置贵州前卫。

与宣慰司同城。

隶贵州都指挥使司。

永乐十一年(1413)置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为布政使司治所。

成化十二年(1476)置程番府,治程番(今惠水)。

隆庆二年(1568)徙府治于布政司城。

三年(1569)改名贵阳府。

“贵阳”由此始作行政区划名。

万历十四年(1586)置新贵县(治贵阳),为贵阳府治。

三十六年(1608)析新贵县、定番州置贵定县,属辖。

崇祯四年(1631)废贵州宣慰司。

析宣慰司水东地置开州,治开阳县。

划布政司城郊及附近地入贵阳府。

旋以宣慰司水西地置水西宣慰司,治所仍在贵阳。

清为贵州省治。

康熙五年(1666)废水西宣慰司。

二十六年(1687)置贵州卫、贵州前卫。

置贵筑县与新贵县同城。

三十四年(1695)废新贵县。

1912年废贵筑县。

1913年废贵阳府改置贵阳县。

1914年置黔中道。

省、道、县同治贵阳。

1920年废黔中道。

1941年撤销贵阳县。

城区置贵阳市,为省直辖。

郊区置贵筑县,治所在花溪。

1949年置贵阳专区,贵筑县为专区驻地。

贵阳市下辖七个区。

1952年贵阳市辖区调整,撤销第五、六、七等3个区置郊区。

贵阳专区专员公署迁贵定县,更名贵定专区。

贵筑县改隶贵阳市。

1953年第四区并入第三区。

1955年贵筑县划归贵定专区。

1957年撤销贵筑县其辖地划入贵阳市。

1958年惠水、开阳、修文、清镇4县划入贵阳市。

1963年开阳县划归遵义专区。

清镇、修文2县划归安顺专区。

惠水县划归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1966年析开阳县地置开阳特区(县级),隶贵阳市。

1968年撤销,其地复入开阳县。

1973年6月析乌当区中部地区置白云区。

1996年1月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从安顺地区划出。

修文、息烽、开阳3县划入贵阳市。

清镇为省辖市,划由贵阳市代管。

2000年1月,以花溪区小河镇和花溪区金竹镇行政区域设立贵阳市辖小河区。

2024年11月,撤销小河区,其辖地复归花溪区。

同时以乌当区的金阳街道办事处、金华镇、朱昌镇和清镇市的百花湖乡行政区域设立观山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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