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历史沿革

周秦时,夜郎国地。

汉元鼎六年(前111),漏江县,隶牂牁郡。

汉(元封至东汉末),漏江县、贲古县。

蜀汉(至魏景元同),贲古县,隶兴古郡晋(泰始至泰元),漏江县,改隶建宁郡,贲古县地。

宋漏江县。

南齐,漏江县,改隶建平郡。

梁(陈同),乌蛮阿外格。

隋,暴蛮。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西平州。

唐贞观八年(634),盘水县。

唐(天宝至会昌)、五代,于矢部地。

宋(咸淳),于矢万户府。

宋(景炎),于矢府,普安路地,普安部地。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普安路总管府。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为普安府,随置普安卫,隶云南布政司。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安南卫(卫治今普安江西坡),同年置新兴、新城二所隶安南卫(新兴所即今普安县城)。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迁安南卫治尾洒堡(今晴隆县城)。

明永乐十一年(1413),调安南卫隶贵州布政使司,新兴所随之改隶。

明万历二十年(1592),新兴所随安南卫改隶安顺府。

清顺治十八年(1661)置普安县,自此起县名始定。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县治由新城所迁至新兴所(今普安县城),同时割安南卫的兴仁、兴让二里及阿计、安逸二营隶普安县。

雍正五(1727),改隶南笼府。

清乾隆十九年(1754)置普安县新城巡检司,改新城为新城镇。

清嘉庆二年(1797)改南笼府名为兴义府,普安县隶兴义府。

清嘉庆三年(1798)置县丞于新城,知县与县丞分疆而治。

1912年,裁新城县丞,以其地分设兴仁县。

1913年,州、厅一律改为县,省下设道,普安县改隶黔西道(道治安顺)。

1914年黔西道尹刘显潜报准调整兴义、兴仁、盘县、普安等县插花地。

1923年废黔西道,县直隶省。

1935年,全省分建十一个行政督察区,第三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兴仁,普安县隶第三行政督察区。

1937年,省将行政督察区并为5个,普安县仍隶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12月,普安县人民解放委员会正式成立,驻地盘水镇,设置5个行政区,区下设2镇、9乡。

1950年3月,普安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将原来的5个行政区改成3个行政区。

1952年7月,兴仁专区改称兴义专区,普安县随之改隶。

1953年4月,普安县划为44个乡镇。

1956年7月,兴义专区撤销,普安县改隶安顺专区。

同年,普安县第一区更名地瓜区,第二区更名青山区,第三区更名兴中区,第四区更名盘水区。

1958年12月,晴隆县辖区全部并入普安县,驻地盘水镇。

1959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全县行政区划为8个人民公社、71个管理区。

1961年8月恢复晴隆县,原晴隆县管辖的区、乡全部划归晴隆县,普安县划为地瓜、青山、兴中、盘水4个公社,下辖33个管理区。

1962年3月,撤销大公社,复置4个行政区,将33个管理区调整规划为22个公社。

1965年7月恢复兴义专区,普安县划归兴义专区管辖。

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普安县人民委员会改称谓为普安县革命委员会,隶属兴义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改兴义地区革命委员会为地区行政公署,县亦改隶。

1982年5月撤销兴义专署,成立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区,普安县隶属黔西南州辖。

184年4月,公社名称全改为乡,盘水镇升格为区级镇,7月撤销罐子窑和青山2个公社。

1986年12月,行政区域划分为4个区、1个区级镇、34个乡、2个乡级镇。

1992年1月,撤销地瓜、青山、兴中、盘水4个区,设8镇6乡。

2024年行政区划调整,撤销窝沿乡、雪浦乡、罗汉乡、新店乡、罐子窑镇、三板桥镇,成立盘水街道、南湖街道、兴中镇、罗汉镇、新店镇,设2街道8镇2乡,2024年行政区划区划调整,成立九峰街道、茶源街道,设4街道8镇2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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