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置新城县,属西平郡。
明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置新城守御千户所(今城关镇),隶安南卫。
永乐十三年(公元1415年)改隶普安州。
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划安南卫部分地置普安县,治新城(今城关镇),属安顺府。
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裁新城千户所。
二十三年徙县治于新兴所(今普安)。
乾隆十九年(公元1754年)设新城巡检司。
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迁巡检司于募役(今关岭自治县花江),于新城设普安县丞。
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设新城自治公所。
1912年置新城县。
1914年更名新县,因与河南省新县重名;同年更名兴仁县,以原为普安县兴仁里得名,属黔西道。
1935年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为专员公署驻地。
1949年为兴仁专区驻地。
1952年专署迁兴义,改属兴义专区。
1956年属安顺专区。
1958年贞丰县并入。
1961年贞丰县析出。
1965年复属兴义专区。
1982年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2024年8月,兴仁县撤县设市获国务院批准,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