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元二十年(1283),四川行省讨平九溪十八洞后置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辖贵州等处二十四长官司,其中置于县地的有落邦扎佐等处和六广等处蛮夷长官司,隶四川行省。
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隶湖广行省。
明洪武五年(1372),县地蛮夷长官司长官内附,改置为扎佐长官司,复隶四川行省;同时,裁六广等处蛮夷长官司,将其地归入贵州宣慰使霭翠亲领水西地,水西则纳入于的则溪属的龙尔(今龙场)、底飞(今六广)二目。
永乐十一年(1413)置贵州行省,县境各长官司即属贵州节制。
正德三年(1508年),被贬谪为龙场驿丞的兵部主事王阳明抵达龙场,并在此潜心研究《易经》,反思程朱理学,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创立“知行合一”学说,晚年又阐发了“致良知”的学术宗旨,创立了“心学”体系。
开启教育先河,影响日渐深远,修文也因此被誉为“心学圣地”。
崇祯三年(1630)置敷勇卫,设修文守御千户所。
“修文”始作为地名。
康熙二十六年(1687)建县,取“偃息武备,昌明文教”之意,命县名为修文,隶贵阳府。
1912县属黔中道,1914年8月,划修文县北部仁和里全境、信顺里5个甲和崇义里3个甲,以及贵阳、紫江(今开阳)部分地置息烽县。
1916年,由息烽、修文和贵阳等县知事实地踏勘划定县界。
至此,民国修文县界基本固定。
1949年解放后,县隶属贵阳专区。
1952年11月,贵阳专区改称贵定专区。
1956年4月,改属安顺专区。
1958年12月,改属贵阳市。
1963年10月,复改属安顺专区。
1996年1月,正式归属贵阳市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