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9月,澄迈县调整行政区划,置大峰乡,属第四区公所(驻白莲墟)。
1955年7月,第四区改称白莲区,大峰乡仍属。
1956年底,澄迈县进行乡镇合并,撤销大峰乡并入马村乡。
1976年9月,划出白莲公社、马村公社、美亭公社部分区域设置大丰人民公社。
1979年12月,广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澄迈华侨农场,场部一直设在大丰墟。
1982年2月20日,撤销大丰公社,并入澄迈华侨农场。
??7月,海南行政区行政公署批准撤消澄迈县大丰公社并入澄迈华侨农场,将澄迈县大丰公社、美亭公社、白莲公社等9个大队45个自然村转制并入澄迈华侨农场,其人口、土地、财产等归农场统一管理。
2007年9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大丰镇,保留澄迈华侨农场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二块牌子”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