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永发镇历史沿革

唐贞观十三年(639年),析琼山、澄迈地置曾口、颜罗、容琼三县,属琼州。

清宣统三年(1911年),永发隶澄迈县永泰乡富实、曾家东等都图,清沿袭明。

民国初期,隶属澄三区。

民国十八年(1929年),隶属东兴团董会。

民国二十年(1931年),隶属澄三区(瑞溪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隶属澄三区瑞东乡。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隶属澄三区新吴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划归新成立的新民县(今屯昌县)第二区管辖。

1950年5月,从新民县(今屯昌县)第二区划归澄迈县第三区新吴乡。

1950年10月,隶属澄三区永发乡。

1957年8月,撤区并乡,由永发、新吴、龙楼、仙儒等10个小乡合并成立永发乡。

1958年10月2日,由永发、瑞溪2个大乡组建成立瑞溪公社。

1961年5月,从瑞溪公社分出永发公社。

1961年10月,分出新吴人民公社。

1968年3月,成立永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3年10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乡建制,改称永发区公所。

1986年12月,改称永发镇。

2002年7月15日,将新吴镇与永发镇合并,设立永发镇,镇政府驻原永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