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年),县境归属曋都县,隶属珠崖郡,治所驻地在今琼山东潭(今铁桥附近);初元三年(前46年),县境归属朱卢县,隶属合浦郡。
东汉建武十九年(43年),县境归属珠崖县,隶属合浦郡。
三国时期吴国赤乌五年(242年),县境归属朱官县,隶属珠崖郡。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县境归属朱官县,隶属合浦郡。
南朝宋元嘉八年(431年),县境归属朱官县,隶属交州。
南朝梁大同年间(535—541年),县境归属崖州,隶属广州都督,治所驻地在今儋州北;同时,冼夫人实行安抚,千余峒黎人归附,黎汉杂居。
隋大业六年(610年),县境归属颜卢县,隶属珠崖郡,治所驻地在琼山市区(今海口境内)。
唐武德五年(622年),县境归属颜城县,隶属崖州;贞观元年(627年),县境归属舍城县,隶属崖州;贞观五年(631年),析舍城置琼山县,定安县地属琼山县,以琼山、富云、博辽、临机、万安5县置琼州,州治在今海口市旧州镇;贞观十三年(639年),琼山分为颜罗、曾口、容琼3县,定安属于颜罗县;咸通五年(864年),县境归属忠州,隶属安南都护府,所驻地在颜罗县南境黎峒,存在7年,下不设县;咸通十二年(871年),县境归属琼山县,隶属琼州。
唐亡后,五代时属于后汉,建置不变。
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县境归属镇州,隶属琼管安抚司,治所驻地在黎母山东部的虞岭;此时,南部属镇州的镇宁县,北部仍属琼山县;政和元年(1111年),县境归属琼山县,隶属琼管安抚司。
南宋时期,建置不变。
定安县建置于元朝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天历二年(1329年),升定安县为南建州,直属于海北(今广西北海市)元帅府。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南建州为定安县;洪武三年(1370年),县治于次年迁到定阳(今定城)。
清代不变。
民国时期,定安县民国政府设在定城,隶属琼崖绥靖委员会公署、琼崖行政委员会、广东省第九行政督察区、海南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等。
1950年,定安县人民政府隶属于海南军政委员会,县政府设在定城旧县衙。
1951年,隶属于海南行政公署。
1958年12月,与屯昌县合并为定昌县,县政府驻地为屯城。
1961年5月,恢复定安县,人民政府驻地在定城。
1985年,隶属于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
1988年,海南建省,隶属于海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