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荣誉与相关排名

2024年1月,东方市入选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名单。

2024年11月,东方市入选“2025年度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县市”,排名第98。

2024年1月,东方市被认定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4年,东方市GDP总量为231.34亿元,位列2024年海南各市县GDP排行榜第9位。

2024年12月,东方市被纳入第四批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县名单。

2024年11月,水利部、财政部公布2023—2024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县名单,东方市入选。

2024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东方市为国家级制种大县(水稻)。

2024年,东方市GDP达215.03亿元,位列2024年海南各市县GDP排行榜第10位。

2024年9月,东方市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4年7月,水利部公布东方市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4年6月,东方市被授予“第一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东方市人口数量为44.4万人,位列海南省各市县人口数量排行榜第9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216位。

2024年1月,2024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城市排名发布,东方市位列第56名。

2024年10月,东方市荣获2024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24年6月,东方市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琼崖片区)。

2024年4月,东方市上榜202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24年4月,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名单。

2024年2月,东方市获得第二届海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24年,2024年海南省各市县GDP排行榜出炉,东方市以193.08亿元位列第9位。

2024年10月,东方市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4年5月,中国科协命名东方市这2011-2024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