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历史沿革

三亚历史悠久,在明代《正德琼台志》已有三亚村、三亚里的记载。

根据考古材料,最迟在1万年前,海南岛就开始了人类的活动。

先秦时期三亚属百越诸部之骆越。

秦始皇时期设置的南方三郡,崖州就是其中之一的象郡。

西汉元封元年(前110),序列于中国版图。

隋大业六年(610),朝廷析海南岛的西南部地区,在临振县的基础上,设立临振郡。

唐武德五年(622),改临振郡为振州,下增设临川县;贞观二年(628),析出延德县的一部分增设吉阳县。

天宝元年(742),改振州为延德郡。

至德元年(756),改称宁远郡。

乾元元年(758),恢复振州名称。

五代十国时期,振州建制仍旧,但领属有所减少,只存宁远、吉阳二县。

宋开宝五年(972),改振州为崖州;熙宁六年(1073),改崖州为珠崖军;政和七年(1117),珠崖军改名吉阳军。

明洪武元年(1368),改吉阳军为崖州;正统四年(1439),废宁远县名,其政区直接并入崖州。

从此崖州为散州建制。

清朝建置沿明朝。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升崖州为直隶州,领万安、陵水、昌化、感恩四县。

民国元年(1912),撤销崖州,改名崖县,隶属琼崖道。

[58]民国八年(1919),广东省政府宣布把西沙群岛划入崖县政区。

1949年至1950年,为榆亚特区。

1950年4月,崖县解放,成立县人民政府。

1954年1月,崖县纳入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管辖,是年10月,崖县人民政府机关从崖城搬至三亚镇。

[53]1958年,与保亭、陵水及万宁兴隆牛漏地区合并为崖县(大县),1959、1961年先后分开,设置保亭、陵水县。

崖县保留现辖区域。

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三亚镇转化为人民公社建制,先后属鱼雷公社、榆林公社、三亚公社、南海公社、南海水上运输公社。

1959年12月,西沙群岛从崖县分出,入海南行政区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

1961年5月,三亚又实行镇建制。

1962年11月,三亚镇和三亚公社合并为三亚公社。

1964年6月,恢复三亚镇建制。

三亚镇作为崖县治所,人们已经非常熟悉和适应三亚的名称[53]。

1984年5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崖县设立三亚市(县级)。

11月,三亚镇被撤销,筹备成立河东、河西街道办事处。

1987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三亚市升格为地级市。

12月30日,三亚地级市正式成立,挂牌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