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广西提督、名将冯子材到五指山区“抚黎”,把通什峒区以南圣河(通什河)为界,河东北地区划归定安县管辖,河南地区归划崖县(今三亚市管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三月,设立保亭县、白沙县、乐东县,同年成立通什乡,隶属白沙县第二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成立通什乡人民政府。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划归保亭县管辖。
1950年,成立保亭县通什乡人民政府。
1953年7月,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从乐东县抱由镇迁驻通什,通什成为自治区首府驻地。
1955年10月,自治区改为自治州,通什为自治州首府驻地。
1956年12月,通什乡、福建乡、福安乡3个小乡合并为通什镇。
1958年3月,通什镇,福建乡、福安乡、福利乡、番赛乡5个乡镇合并为通什镇。
1963年11月,保亭县通什镇红旗公社划归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直接领导。
1966年10月28日,通什镇更名为红旗镇。
1980年5月8日,恢复通什镇人民政府建置;同年10月,撤销红旗公社,保留红旗(通什)镇建置。
1982年2月15日,红旗镇改为通什镇,由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直辖。
1986年6月1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通什市(县级),以原保亭县的畅好、红山、南圣、毛道区,琼中县的五指山、毛阳区,乐东县的番阳区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直辖的通什镇为通什市的行政区域。
1987年1月,通什镇被改名为冲山街道办事处。
1993年3月,冲山街道办事处改名为冲山镇,主要管辖五指山城郊附近的12个村委会。
2001年7月5日,通什市更名为五指山市,冲山镇隶属五指山市管辖。
2002年7月,红山乡与冲山镇合并成立冲山镇。
2024年4月,冲山镇更名为通什镇,隶属五指山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