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指山市南圣镇历史沿革

明清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南圣镇辖区由南圣、同甲峒两地组成。

南圣原叫指(志)玛,属陵水县指(志)玛弓。

同甲峒(包括毛祥),属定安县管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3月,两地划归保亭县,设置志玛乡;同年5月7日,保亭县设立3个区、14个乡,南圣乡属第一区管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7月,保亭县设有南圣等14个乡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保亭县民主政府成立,南圣地区设文化乡,属保亭县第三区管辖。

1950年6月,保亭县管辖4个区、32个乡。

南圣乡属保亭县第三区管辖。

同年8月29日,保亭县进行区划调整,撤销区级政权,实行县直接领导乡的行政建置,全县设文化乡等13个大乡。

同年12月31日,保亭县撤销13个大乡,恢复区乡建置,全县设立5个区、56个乡,文化乡分出南圣乡、同甲乡,南圣镇属第四区管辖。

1951年5月,保亭县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南圣乡属第三区管辖。

1953年6月,分出红沟乡。

1955年11月,保亭县改数字命名为地名命区名称,保三区改为通什区,南圣乡、同甲乡、红沟乡属通什区管辖。

1956年12月24日,南圣乡、红沟乡2个小乡合并为南圣乡。

1958年3月3日,南圣乡、毛岸乡、同甲乡3个乡合并为南圣乡,驻地南圣村。

1958年9月,南圣乡与通什镇、福安干部农场、福安示范场、国营通什茶场合并,成立通什镇红旗人民公社。

同年12月,隶属崖县管辖。

1959年11月,隶属保亭县管辖。

1961年5月,划出成立南圣人民公社。

1966年9月,划出南圣公社管辖的毛岸,成立毛岸公社。

1983年,南圣人民公社改为南圣区公所。

1986年,划归通什市。

1987年1月,改称南圣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