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属晋。
后曾属鲜虞。
战国时期属中山,后归赵。
秦时属恒山郡。
西汉置关县。
东汉改置栾城县,属常山郡。
三国魏省入平棘县。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复置栾城县,治今县西焦家庄东,属赵郡。
北齐省。
隋开皇十六年(596),复置,属栾州。
唐初属赵州。
大历三年(768),改属恒州。
天祐二年(905),改名栾氏县,属镇州。
五代唐同光元年(923),复名栾城县。
宋庆历八年(1048),属真定府。
元初属赵州,后属真定路。
明洪武十年(1377),徙治今栾城,属真定府。
清属正定府。
1913年,属保定道。
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35年,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1945年10月,栾城县与正定县、获鹿县建立联合县,称为栾正获县,属冀中区第六专区。
1946年,恢复栾城县,属冀中区第十一专区。
1949年8月,划属河北省石家庄专区。
1950年6月1日,获鹿县第六区方村等27个自然村划归栾城县。
1958年12月20日,撤销栾城县,方村等11个自然村划归石家庄市,其余境域并入藁城县。
1960年,栾城县境由藁城县划出,属石家庄市桥东区。
次年析部分区域划归赵县。
1962年3月27日,于原县城恢复栾城县。
属石家庄专区。
1967年,属石家庄地区。
1986年,属石家庄市。
2024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栾城县,设立栾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