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阳县志》所记,古传高阳为颛顼之都,虞时属幽州,夏商属冀州,周朝属并州,春秋为晋地。
战国时,高阳先属燕,后属赵。
秦国,设属巨鹿郡。
西汉,始置高阳县。
新莽时(9-23),改高阳为高亭,属垣翰。
东汉复旧称。
三国时,属河间郡。
西晋泰始元年(265)高阳县属冀州高阳国。
北魏皇始二年(397)随郡划归安州。
北齐,北周均为瀛州高阳郡所辖。
隋朝开皇三年(583),直属瀛州,十六年(596),设置蒲州,高阳为州治。
大业三年(607),并州改郡,改属河间郡。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于高阳复置蒲州。
贞观元年(627年)改属瀛州。
五代时,均属瀛州。
宋朝初期,为河北东路瀛州所辖。
至道三年(997年)改属河北西路顺安军,升为军治。
熙宁六年(1073年),并入顺安军,高阳降为镇,十年(1077年)复升为县。
金天会七年(1129年),属中都路。
元朝至元二年(1265年),属河间路,改属顺天路安州所辖。
明朝洪武六年(1373年)改隶保定府,后为蠡州所辖。
十三年(1380年)恢复高阳县制。
为保定府安州所辖。
1928年高阳县属河北省所辖。
1936年,全省划为十个专员,归属河间区。
1937年三月,改属河北省第六督察区。
“七七事变”后沦为战区。
1938年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高阳县抗日民主政府,为冀中区所辖。
1939年改属冀中四专区。
1944年6月改属冀中九专区。
1949年10月成立高阳县人民政府,属河北省保定专区所辖。
1960年撤销保定专区,高阳县归属保定市。
1961年复设保定专区,1981年3月属河北省保定专区。
1994年保定地、市合并,属保定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