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魏县志》载:西汉高祖十二年(前195)置魏县,治所在于村。
东汉建武年间(25-55),乐昌县省入魏县,魏县版图向东南扩大到今南乐县全境,达到了顶峰。
西晋又在乐昌故地置乐昌县,魏县东南境又恢复原界。
南北朝时期,前燕建熙元年(360),析元城、魏县地置贵乡县。
北齐天宝七年(556),魏县废入贵乡县,这是魏县首次并入他县。
隋开皇六年(586),复魏县于旧治(于村,史称汉城);唐天宝三年(774),县治因水患迁至汉城北,其版图仍故。
隋唐又两次析魏县西部置漳阴县,旋撤,县境一度自西向东缩减。
宋、金、元时期,魏县县域南扩北缩、东退西伸,初具鸭梨梨叶状。
宋熙宁六年(1073),水圮魏县城,治所南迁洹水镇(今境旧魏县村)。
明洪武三年(1370),魏县因水患迁治五姓店(今魏城镇),境域如故。
洪武十年至三十一年(1377-1398),大名县废入魏县,魏县境域再次扩大,向南延伸到今龙王庙、边马一带。
清代初步奠定了魏县现在版图。
乾隆二十二年(1757),漳卫发水,城毁县废;次年,漳河南北306村并入大名县,东北31村划归元城县。
这是魏县第二次并入他县,长达183年之久。
1940年6月,原大名西区成立抗日民主政府,魏县建置恢复。
1945年10月,魏县人民政府成立,同邻县做了适当的区域调整。
1949年8月划归河北省邯郸专区。
1958年11月,魏县并入大名县,1961年5月,魏县建置恢复,属邯郸专区。
1968年属邯郸地区。
1993年改属邯郸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