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属鲜虞国,战国属赵国。
秦时,始置井陉县,属恒山郡。
西汉沿置。
北齐省入石邑县,改石邑县名井陉县。
隋开皇六年(586)井陉、石邑2县分设复原县制,十六年(596)于井陉县置井州(后一度改井陉郡),井陉县属之。
唐贞观十七年(643)废井州、属恒州。
宋熙宁八年(1075)徙治天长镇。
金属威州(治今威州)。
元属真定路。
明属真定府,清属正定府。
1913年废府属保定道。
1928年废道,直属河北省,1935年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
1938年1月属晋察冀边区冀西区。
1939年9月划属冀西三专区。
1940年上半年又改属晋察冀边区第五专区,并有部分地区划归建屏县。
1942年2月,划归北岳区第五专区;1944年6月,又改属北岳区第四专区。
1944年7月,属冀晋区第四专区。
1946年井陉县属冀晋区第三专区。
1947年6月,划属冀晋区第四专区。
1948年6月属北岳区第四专区。
1949年属石家庄专区。
1950年析置井陉矿区,划归石家庄市。
1958年获鹿县、井陉矿区并入,属石家庄市。
1960-1962年矿区、获鹿先后析出,复原县制,属石家庄专区。
1967年属石家庄地区。
1983年改属石家庄市。
1989年12月撤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将原井陉矿区划归井陉县管辖。
1990年10月5日恢复井陉矿区归石家庄市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