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高祖始置南宫县;汉吕后元年(公元前187年),改南宫国;汉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废南宫国;汉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复置南宫国;汉武帝时废国置县,隶冀州刺史信都国;王莽时(公元9-23年)改称序中;东汉初恢复南宫县,境域扩大至大约现今市域;西晋初废南宫县;太康五年(284年)复置,属冀州长乐国;北齐天保七年(556年),废南宫县;隋开皇六年(586年)复置南宫县,隶冀州;唐武德四年(621年)改属宗州;唐贞观元年(627年)复属冀州;宋皇佑四年(1052年)南宫县并入新河县;宋熙宁六年(1073年)废新河县置南宫县,属河北东路冀州;元代属中书省真定路冀州管辖;明代属京师真定府冀州,成化十四年年(公元1478年)浊漳河泛滥,县城成为废墟,成化十六年(公元1480年)县城动迁三里于飞凤岗;清代属直隶省冀州;1913年南宫县属冀南观察使辖;1928年直属河北省;抗日战争时期,建立南宫县抗日政府,属冀南行署领导;1945年改称南宫县人民政府,属冀南四专区;1948年9月隶属华北行政区冀南四专区;1949年8月1日,属河北省邢台专区;1958年4月属邯郸专区;1960年5月属邯郸市;1961年5月复属邢台专区;1986年3月,改建为南宫市,隶属不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