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县县志记载:上古为幽州地,春秋属燕国,秦时为巨鹿郡。
汉武帝元朔三年,封河间国献王之子刘勉为参户侯。
封地木门城(木门庙旧址)。
置参户县,属幽州渤海郡。
魏时为章武县地,晋称章武郡,属冀州章武国。
隋代为长芦县地、鲁城县地。
唐乾符年间,改长芦县为乾符县。
五代周显德六年(959)置永安县(治今清州),属沧州。
宋太平兴国七年(982)永安改称乾宁县,属乾宁军。
大观二年(1108)以河清七昼夜,御批为“清”升县为州,称清州。
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以静海、兴济二县及本州司侯司并为会川县,后复置清州,辖三县:靖海、兴济、会川,属河问路。
洪武八年(1375)四月,降州为县,因城南决口,为永避水灾,取四季长青之意,改清为青,称青县。
清顺治十六年(1659)废兴济县入青县。
雍正二年(1724)由河间府改属天津府。
1913年青县改属直隶省渤海道。
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36年属河北第七督察区。
1938年属冀中区;1949年划归河北省沧县专区。
1952年改隶天津专区。
1958年青县并入静海县。
1961年7月复置青县,属沧州专区。
1970年属沧州地区。
1986年始改属沧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