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历史沿革

战国建曲阳邑。

秦始置曲阳县。

汉更名上曲阳县,属常山郡。

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与新市合成新市县。

景明元年(500),析出,复称上曲阳县,属定州。

北齐天宝七年(556),去“上”字,称曲阳县。

隋朝开皇六年(586),因当地盛产石料而改名石邑县,次年取地处(古)恒山阳面之意,又改称恒阳县。

唐属河北道,元和五年(820),因避唐穆宗李恒名讳,复称曲阳县。

北宋属河北西路定州。

熙宁九年(1076),析出军城地区,并入唐县。

政和三年(1113),设中山府,曲阳县属之。

金明昌四年(1193),析曲阳西北龙泉关以东和行唐县北部置阜平县。

蒙古元太祖十一年(1216年),升曲阳为恒州,辖阜平、灵寿、行唐、庆都、唐县,属中书省。

太宗十一年(1239),撤恒州,复为曲阳县。

元至元十二年(1275),改属保定路。

明属京师真定府定州。

清属直隶定州。

民国初,属范阳道。

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一督查专员公署。

1937年10月,曲阳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驻曲阳城。

1938年,属冀西二专区。

1940年,改属冀西四专区。

1941年,属晋察冀边区北岳区。

1944年,属冀晋区三专区。

1945年9月3日,曲阳县城解放。

1948年6月,改属北岳区第四专区。

1949年初,是察哈尔省建屏专区。

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属定县专区。

1954年,属保定专区。

1958年12月20日,曲阳县并入定县。

1961年5月1日,恢复曲阳县建制。

1994年12月,保定地、市合并,属保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