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历史沿革

战国时期属赵国。

秦代属邯郸郡。

汉初为曲周侯国。

汉高祖元年(前206),封郦商为曲周侯。

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国除为乡,武帝建元四年(前137),置曲周县,治今古城营(今属邱县),属广平国。

明嘉靖《广平府志》:“说者谓曲,委曲也。

闾里曰乡曲,怀抱曰心曲。

邑在河曲,水徙而周,故曰曲周。”并于今县东南置斥章县(治今西呈孟)。

汉武帝征和二年(前91),改广平国为平干国,曲周属之。

新王莽始建国元年(9),改曲周为直周,属富昌国。

东汉属广平国。

建武十三年(37),属巨鹿郡;十七年,改属魏郡。

三国时期属魏国冀州广平郡。

晋时曲周县并入斥章县,属广平郡。

北魏景明中在曲周故地置曲安县,北齐废。

北齐天保七年(556),斥章县省入平恩县,并徙治斥章故城。

隋开皇六年(586),析平恩县置曲周县(治原县城)、洺水县(治斥章故城)、平恩县还故治,三县均属洺州。

隋大业二年(606),曲周县省入洺水县,属武安郡。

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曲周县,属洺州,天宝元年(742),改属广平郡,至德二载(757),复属洺州。

北宋熙宁三年(1070),降曲周县为镇,省入鸡泽县。

元祐二年(1087),复置,移今治,属洺州。

元属广平路。

明洪武元年(1368),属河南行省广平府,二年,属京师广平府。

清代仍属广平府。

1913年,属直隶省冀南道。

1914年,属大名道。

1928年,直属河北省。

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六区。

1939年,属冀南行政公署第二专署。

1941年,属冀南行署。

1946年10月,更名为企之县,属冀南行署第三专署。

1949年10月15日,撤销企之县,复名曲周县,属邯郸专区。

1958年,鸡泽、广平、丘县、肥乡县并入。

1960年,改属邯郸市。

1961-1962年,鸡泽、广平、丘县、肥乡县先后析出,恢复原建制,属邯郸专区。

1968年,邯郸地。

1993年,划归邯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