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历史沿革

1925年6月在今新华区东南置石家市,8月休门、栗村并入,取石家庄村、休门村名首尾各一字,更名石门市,属直隶省。

1928年废市。

1939年复置石门市。

1947年更名石家庄市,属晋察冀边区。

1949年改河北省辖市。

1958年改属石家庄专区辖。

1960年专区与市合并,为省辖市。

1961年专、市分设,属专区,1967年专区改为地区。

1978年石家庄市复升省辖市。

1983年井陉、获鹿两县划入。

1986年正定、栾城两县划入。

1991年撤销晋县,设立晋州市(县级)。

1992年5月恢复井陉矿区,10月撤销新乐县设立新乐市(县级)。

1993年6月,地市合并,原地区所属各县和代管的3个县级市统由石家庄市辖。

2001年撤销石家庄郊区,设立裕华区。

2024年9月撤销桥东区,分别划归长安、桥西区,撤销藁城市、鹿泉市、栾城县,设立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