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宝清县被确定为2024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4年6月,宝清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县。
2024年5月,宝清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全国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
2024年9月,宝清县被确定为首批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2024年8月,宝清县被确定为2024年黑龙江省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2024年7月,宝清县被列为2024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试点县。
2024年5月,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示范县名单发布,宝清县上榜(全国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
2024年10月,宝清县被纳入为2024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
2024年6月,宝清县被确定为黑龙江省2024年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大豆)。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宝清县人口数量为33.14万人,位列双鸭山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27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626位。
2024年1月,农业农村部推介宝清县为第三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
2024年6月,宝清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东北抗日联军片区)。
2024年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宝清县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24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宝清县榜上有名。
2024年10月,宝清县被农业部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4年8月,宝清县获得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2024年12月,宝清县上榜2017中国最具投资潜力特色魅力示范县。
2024年2月,宝清县上榜202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