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市勃利县历史沿革

勃利历史悠久,早在2000年前就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

1918年正式设置勃利县,县址设于大四站,定为三等县,隶属依兰道;1919年秋迁至大碾子河镇老街基;1929年2月,废除道制,由吉林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1939年6月,将南境之林口村、古城镇、龙爪村和青山村划出,设置林口县。

1943年10月,划归东满总省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1947年2月,合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将依兰县东南部双河地区划出,设置双河县,县政府驻双河镇,隶属合江省管辖;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隶松江省;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划归合江专区管辖;1957年1月22日,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将原鸡西县的兴农、平安河和哈达砬子3个乡划归勃利县管辖。

1965年1月1日,将兴农公社划归鸡东县管辖。

同年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七台河镇划出,设立七台河特区。

隶属合江专区;1966年2月,将密山县境内国营兴北农场划归勃利县管辖。

同年9月,将茄子河、中心河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1983年11月,将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领导,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