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
清光绪七年(1881)宁古塔副都统派员于三岔口地方设招垦局,招民垦荒。
清光绪十五年(1889),改设三岔口招垦总局。
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903年1月11日),撤销三岔口招垦总局,设绥芬厅,驻三岔口,三岔口地方设巡检。
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1909年6月2日),绥芬厅升改绥芬府,移驻宁古塔城,于三岔口设置东宁厅,“东宁”正式成为政区名称。
1913年3月,东宁厅改为东宁县,1914年6月隶属吉林省延吉道。
1929年2月,由吉林省直辖。
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
1937年7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
1939年6月1日,将东宁县北部和穆棱县细鳞河地区划出,设置绥阳县(县政府驻绥阳镇),同时将东宁县治移至小城子,小城子改称东宁街。
1943年10月改隶东满总省。
1945年5月属东满省。
1946年4月属绥宁省,同年10月属牡丹江专区。
1947年8月属牡丹江省。
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管辖。
同年10月,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县政府移驻绥芬河。
1952年4月,东宁县政府迁回东宁镇。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6年3月,属牡丹江专区(1967年改称地区)。
1975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将绥芬河镇划出改设绥芬河市(县级)。
1983年9月,东宁县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2024年12月撤销东宁县,改设东宁市(县级),由牡丹江市代管。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