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东宁市历史沿革

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

清光绪七年(1881)宁古塔副都统派员于三岔口地方设招垦局,招民垦荒。

清光绪十五年(1889),改设三岔口招垦总局。

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903年1月11日),撤销三岔口招垦总局,设绥芬厅,驻三岔口,三岔口地方设巡检。

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1909年6月2日),绥芬厅升改绥芬府,移驻宁古塔城,于三岔口设置东宁厅,“东宁”正式成为政区名称。

1913年3月,东宁厅改为东宁县,1914年6月隶属吉林省延吉道。

1929年2月,由吉林省直辖。

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

1937年7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

1939年6月1日,将东宁县北部和穆棱县细鳞河地区划出,设置绥阳县(县政府驻绥阳镇),同时将东宁县治移至小城子,小城子改称东宁街。

1943年10月改隶东满总省。

1945年5月属东满省。

1946年4月属绥宁省,同年10月属牡丹江专区。

1947年8月属牡丹江省。

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管辖。

同年10月,撤销绥阳县,并入东宁县,县政府移驻绥芬河。

1952年4月,东宁县政府迁回东宁镇。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6年3月,属牡丹江专区(1967年改称地区)。

1975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将绥芬河镇划出改设绥芬河市(县级)。

1983年9月,东宁县改由牡丹江市领导。

2024年12月撤销东宁县,改设东宁市(县级),由牡丹江市代管。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