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历史沿革

清代,今龙江县东部和北部地区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区,西南部为札赉特旗游牧地。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905年1月29日),黑龙江将军奏准,设置黑水厅,驻齐齐哈尔城。

清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初九日(1908年8月5日),清廷批准,将黑水厅改设龙江府。

因其系黑龙江省首府,故名“龙江府”,府治齐齐哈尔城,由省直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2月,改龙江府为龙江县,县署驻齐齐哈尔城,由龙江道管辖。

1915年3月,于景星镇地方设置景星设治局,由龙江道管辖。

1916年2月,将甘井子佐治局划归布西设治局管辖。

1929年2月,裁撤龙江道,龙江县改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嫩江省管辖。

1946年4月,县政府迁驻“富拉尔基”。

同年6月,将东部地区划出,设置龙东县;1948年4月,撤销龙东县并入龙江县。

1949年5月,嫩江、黑龙江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归黑龙江省管辖。

1954年8月设立嫩江专区,划归嫩江专区管辖。

同年10月,将达斡尔族自治区、昂昂溪镇、富拉尔基镇和榆树屯、达呼店等地划归齐齐哈尔市管辖;将第十区分别划归泰来县和杜尔伯特旗管辖。

1955年9月,龙江县政府迁驻朱家坎镇(今龙江镇)。

1956年3月,国务院批准,撤销景星县,并入龙江县。

1958年9月,将朱家坎镇改为龙江镇,同年12月将碾子山镇划归嫩江专区管辖,后划归齐齐哈尔市。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嫩江地区,从1985年1月1日起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龙江县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