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属黑龙江副都统辖地。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绥兰海兵备道自绥化城移驻小兴安岭以东,改为兴东兵备道。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黑龙江巡抚奏准,拟于托萝山北设置萝北直隶厅,归兴东道管辖。
1912年6月26日,改设萝北厅设治局。
1914年7月1日,奉令将萝北设治局改为萝北县,为二等县,隶属黑河道。
1916年5月,将县境北部温河、保兴一带划出设置乌云设治局。
1917年3月30日,黑龙江省长公署令,将县境东部划出,设置绥东设治局。
东北沦陷后,隶属黑龙江省。
1933年8月,伪县公署迁驻兆兴(今肇兴镇)。
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
1939年6月,将宝泉保、梧桐保划归新设之鹤立县管辖。
1941年10月,伪县公署迁驻“凤翔”。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合江省管辖。
1947年1月,县政府迁至“兆兴”。
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合江专区管辖。
同年10月,县政府移驻万财村(今凤翔镇)。
1957年7月,将鹤岗市的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
1958年11月,将宝泉岭农场划归鹤岗市。
1964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宝泉岭农场划归萝北县。
1985年1月1日,将萝北县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1987年11月6日,国务院批准,划归鹤岗市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