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市历史沿革

早在夏商周时期,七台河地域是中国北方先民肃慎人的领地。

其时,生息在黑龙江地区的肃慎人和索离人等,已向中原朝贡。

肃慎人几易其名,到唐代改称靺鞨。

太后圣历元年(698年),粟末靺鞨人建立唐地方政权渤海国,靺鞨最盛时辖5京15府62州,七台河地域属铁骊府辖,府址德里镇(今依兰县境内)。

渤海国被契丹灭亡后,大同元年(947年),契丹改国号为辽。

辽沿松花江两岸至乌苏里江口设五国部,七台河地域属五国部头城越里吉(今依兰县)辖。

金收国元年(1115年),金灭辽。

金地方最高行政区划为路(相当于省),七台河地域属胡里改路(路址在今依兰镇一带)辖。

蒙古汗国灭金后,元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定国号为元。

元创行省制,省下设路、府、州、县。

元设胡里改万户府(今依兰县),七台河地域归其所辖。

明永乐七年(1409年),明在黑龙江、松花江流域设置相当于省级军政机构奴儿干都司,下设卫、所,七台河地域属呕罕河(今倭肯河)卫(卫址今依兰、桦南县交界处)辖。

崇祯十七年(1644年)后,清于依兰哈喇(今依兰县译汉语为三姓)先后设置协领、副都统、府、道衙门,七台河地域属三姓管辖。

民国七年(1918年)9月15日,勃利县公署正式成立,下辖地包括今七台河一带,上属依兰道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除道制,勃利县直隶吉林省辖。

民国二十年(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2月,勃利县划归三江省辖。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10月,伪满设东满总省,勃利县划归东满总省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地区划为9省,勃利县属合江省辖。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松江、合江、牡丹江3省先后合并为松江省,黑龙江、嫩江两省合并为黑龙江省。

1954年8月,黑龙江、松江两省又合并为黑龙江省,勃利县属黑龙江省合江地区辖。

1958年,国家开始对七台河煤田(原称勃利煤田)大规模开采,勃利县自筹资金修建的全国第一条民办铁路告竣通车,这两件大事,给长期属勃利县辖的七台河这个偏远山区带来了勃勃生机。

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剧增。

1965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勃利县七台河镇,建立七台河特区(县级),直属合江地区辖。

1970年4月1日,七台河特区改特区为县级市,隶属关系不变。

1983年11月,七台河市晋升为省辖市,同时将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辖。

2007年12月17日,经省政府批准,勃利种畜场正式划归七台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