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饶河县历史沿革

商周至汉晋为肃慎人及其后裔挹娄人居地。

唐属河北道黑水都督府。

金属上京恤品路。

元属水达达路。

明代永乐十二年(1414)设失儿兀赤卫(今小安河与乌苏里江汇合处北1千米),属奴儿干都司。

清咸丰九年(1859)增设诺罗河口卡伦(今东安挠力河口),属宁古塔将军三姓副都统统辖。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置密山府,划归府辖。

清宣统元年十月(1909年11月),清廷照准,于密山府东北境挠力河之南设置饶河县,隶属吉林行省东北路道。

1914年6月,隶属依兰道。

1917年将县署迁至挠力河口(今饶河县东安镇)。

1925年又迁至“团山子”,并将“团山子”改为“饶河”。

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吉林省直辖。

1930年时为三等县。

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

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

1938年将七里沁河以西地区划归宝清县管辖,将挠力河以北地区划归抚远县管辖。

1939年6月,将饶河县划归新设之东安省管辖。

1943年10月后,先后隶属东满总省和东满省。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合江省管辖。

1947年10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

1948年7月,牡丹江省撒销后,复归合江省管辖。

1949年5月,撒销合江省,改由松江省管辖。

1951年6月,经松江省政府决定,将抚远县挠力河以北之东安镇等地区,重新划日饶河县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隶属黑龙江省合江专区。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撒销虎林县和饶河县,将虎林、饶河两县合并设置虎饶县,县人民委员会驻虎林镇,隶属牡丹江专区。

1963年1月,改归合江专区管辖。

为了加强边境地区的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请示,国务院于1964年6月5日批准,撤销虎饶县,恢复虎林县和饶河县,以合并于虎饶县的原饶河县的行政区域为饶河县的行政区域。

县人民委员会驻地饶河镇,仍归合江专区管辖。

同年10月10日,虎林、饶河两县正式分开。

1969年县革命委员会迁至石场。

1971年复又迁回饶河镇。

1985年1月,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饶河县由佳木斯市划归双鸭山市辖管。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