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系依克明安旗故地,设治前为拜泉、林甸、龙江和依克明安4县(旗)的接合部。
1923年10月20日,设置依安设治局,将拜泉、林甸、龙江3县和依克明安旗各一部分地方划出为依安设治局管辖区域,设治局驻龙泉镇(今依龙镇)。
1929年1月,依安设治局晋升为三等县,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
1941年10月,伪县公署由龙泉村泰安街(今依安镇)。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归黑龙江省管辖。
1947年10月,因县政府驻泰安镇,经东北政委会批准,将依安县改为泰安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2年5月,因与山东省泰安县重名,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复,恢复原名,仍称依安县。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新设立的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1日,嫩江地区正式撤销,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