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历史沿革

商为相地,河亶甲所都。

后盘庚从奄迁都于此,称殷。

西周先属邶国,后属卫。

春秋属卫,继为晋东阳地。

战国先属魏为邺地,后属赵称安阳。

秦分属上党、邯郸2郡。

汉属河内郡和魏郡。

三国魏属司州魏郡。

北魏天兴四年(401)魏郡属相州。

北周大象二年(580)相州、魏郡迁治安阳城。

隋开皇初魏郡废,大业初复置而相州废。

唐武德初魏郡改相州,置总管府。

天宝元年(742)改为邺郡。

乾元元年(758)复改相州。

五代晋置彰德军。

金明昌三年(1192)改相州置彰德府。

元至元初改彰德路。

明复彰德府属河南行省。

清为河南省彰德府。

1913年废府属豫北道。

1914年属河北道。

1927年道废,直属河南省。

1933年属河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49年析安阳城及近郊置安阳市,为平原省辖市。

1952年平原省撤销,市属河南省,县属新乡专区。

1958年属新乡专区。

1961年复置安阳专区。

1969年改称安阳地区。

1974年复为河南省辖市,由安阳地区代管。

1983年撤销安阳地区,安阳、汤阴、林县、淇县、浚县5县并入市。

1986年淇县、浚县析出,内黄、滑县并入。

1994年林县撤县改林州市(县级),由安阳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