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命名封丘县为第四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2024年5月,封丘县入选2024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名单。
2024年3月,封丘县被确定为2023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拟保留的河南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2024年11月,封丘县被确定为2024年“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单位。
2024年7月,封丘县被批准为2024年河南省省级森林城市。
2024年9月,封丘县被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4年7月,水利部公布封丘县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4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封丘县人口数量为70.45万人,位列新乡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位列河南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48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610位。
2024年1月,2024年乡村振兴传播影响力县区排名发布,封丘县位列第326名。
2024年1月,第四批河南省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名单出炉,封丘县上榜。
2024年3月,封丘县上榜2024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24年7月,商务部公布2024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封丘县入选。
2024年6月,封丘县列入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冀鲁豫片区)。
2024年12月,封丘县被认定为2024年度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